个人所得税法全文解析
一、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计算为应缴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内容
2.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5.扣缴义务人:自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法修改
6.新个税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标志着个税法完成第七次大修。“起征点”缘何定为每月5000元,这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以及国际税收制度的普遍做法。
7.个人所得税法适用范围: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所称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分别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四、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8.征收范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等。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收入。
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通过以上对个人所得税法全文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合理规划个人财务,享受税收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