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回顾与展望
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以来,双方已签署四个政治文件,这些文件不仅是两国关系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
1972年,中日两国恢复邦交时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关系的重要开端。该声明明确表示,两国将基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双边关系,并承诺维护中日两国之间的和平与友好。
1978年,中日两国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进一步巩固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该条约规定,双方将致力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并同意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两国间的争端。
1998年,双方发表的《中日联合宣言》强调,中日两国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并共同推动东亚地区的和平与发展。
2008年,两国发表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标志着中日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该声明强调,双方将致力于构建“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新型大国关系。
近期,中日关系回暖迹象明显,两国高层互动在多个领域和层级推进。政党外交和防务外交正成为中日关系的“双引擎”。政党外交是中日关系的一个“引擎”,由日本自民党干事长森山等日本执政党代表与中国的政党进行交流。
据中国外交部消息,王沪宁会见日本执政党代表团时表示,202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同石破茂首相在利马会晤,一致同意按照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原则和方向,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两国执政党应围绕推动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深入交流,共同努力发展中日关系,促进本地区和平与稳定。
在会谈中,中国外交部长王毅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第一,日本必须遵守中日建交以来签署的四个重要文件,尤其是“一中原则”。这是两国关系的基础,也是中国的底线。第二,日本要停止炒作台海问题,尊重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三,日本应积极参与地区事务,共同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日本是对中国综合援助最多的一个国家。1972年毛泽东主席决定放弃对日索赔,这一做法被当时的许多人所不解。但周恩来总理的解释和今天中国的发展,不正是最好的证明吗?
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及邦交正常化以来双方形成的一系列协议,为两国关系的稳定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展望未来,中日两国应继续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深化合作,共同推动两国关系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