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监测:守护用药安全的重要防线
近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全国范围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单位进行了表彰,多家医疗机构、药械妆企业和基层监测机构因在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获得表彰。以下是对此次评选活动及相关内容的详细解读。
1.表彰名单公布,多家单位获殊荣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表扬2021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单位的通知》,共有67家医疗机构、67家药械妆企业和63家基层监测机构等单位获得了通报表扬。我司因履行主体责任突出而榜上有名,成为重庆市获表扬的唯一一家单位。
2.陈巴尔虎旗食品药品检验所监测工作成效显著 2024年度,陈巴尔虎旗食品药品检验所(陈巴尔虎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各监测点共同努力,监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陈巴尔虎旗人民医院被评为“2024年度优秀监测点”。
3.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获表彰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深汕院区)在全省各医疗机构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24年度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表现突出医疗机构”。这一荣誉的获得,得益于汕尾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4.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获批监测哨点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透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名单》,位于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获批首批自治区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此举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预警。
5.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表扬优秀基层监测评价单位 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印发《关于表扬2024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基层监测评价单位的通知》,阳泉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家单位光荣上榜。近年来,全市药物警戒工作立足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科学评价为问题、风险管理为主线、服务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6.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需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7.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获全国院感监测先进称号 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被全国医疗机构感染监测网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称号,成为全国仅有的56家地市级单位之一获此殊荣。这不仅是对该院在感染防控领域辛勤付出的高度认可,也是对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有力推动。
不良反应监测是保障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表彰优秀单位,可以有效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用药环境。